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无修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大教字〔2019〕33号)等文件精神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填报,无修正复核,现将无修正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5日上午10点前与无修正 学工办龙老师(法学楼214)联系,联系方式0731-88821797。
无修正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