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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黎四奇
同学们: 大家好!宋末词人蒋捷曾说: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真是时光荏苒,流年似水。转眼之间又到了一年一度学子即将告别母校的日子。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去年作毕业典礼致辞的时刻。每年到了学生毕业离校的时候,各种心灵鸡汤式的致辞有些泛滥,但是“文明”本身就是使人不得不陷于俗套与仪式之中。虽然毕业典礼是一种比较固定的模式,但是对于我来说,毕业典礼表达的不仅是仪式与尊重,而更是老师给大家上的最后一堂课。说话做事应有比较明确的主题,我今年毕业典礼致辞的主题是:尽量做一个会独立思考的人。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命题的逻辑,我想从构词上对这一主题作如下梳理:“尽量+做+独立+思考+人”。力求完美是一种人格缺陷。为人处世,我们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我在主命题前加了一个限定词“尽量”,即在认知与能力范围内尽力而为。基于这一主题与逻辑,我谈点自己的想法,以和大家分享。
一、做一个人
在法律研习中,“人”是一个基础性的主体概念,因为我们所有的法律思考与实践都是紧密围绕“人”这个字展开的。虽然在我们的潜意识中,“人”应该是一个司空见惯的词汇,但是正所如黑格尔所言:熟知并非真知。可能当没有人问时,大家都知道什么是“人”,但是被人问起时,却感到有些茫然与语塞,如法人是人吗?合伙是“人”吗?如何才能是个人并像个人呢?对于这些,大家可能都有自己比较确信的答案,但是当我再问,在数智时代,人工智能是“人”吗?当自然人的大脑被植入了芯片,他还是人吗?有人认为是,也有人认为不是。关于其定性,许多学者发表了诸多灼见。今天,在这里,我并不想从法律上来探讨什么是“人”,而更想从有血有肉的个体“自然人”的角度来强调“人”这个概念。 尽管我们基于某种需要,通过法律的方式赋予某些组织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但我们应记住的是,其底色与根本是如同你我一样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归根结底,这些被法律拟制的“人”是服务于你我这样的人的。如果我们对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考察偏离了这一点,那么这就是对法律本质与宗旨的背叛与亵渎。如何才是一个人?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言下之意是,人是且应该是会思考的动物。如果你不会思考,那么就不能算是人。法国帕斯卡尔的名言是: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考的苇草。

在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中,人类之所以能走到今天,就在于人能思,反过来,思决定了我们的存在与延续。贝克莱认为:存在即被感知。如果一个人不能思考,那么就失去了其存在和本质。实质上,这一思想和法律中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判定标准一脉相承。人是政治性的动物表明,人是社会化的物种。在法律正义中,正义不仅有利已的因素,且更应有利他的底线。在证明与成就自己的过程中,除了表明自己是个人之外,还更要承认他人也是人。人是一种温情的动物。除了自私地爱自己,也要关爱他人。诚如托尔斯泰所言:如果你感觉到痛,那么你还活着。如果你感觉到他人的痛苦,那么你才配得上是个人。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但是除了爱自己,我们还要尽可能同理心地去爱别人,善待他人。古罗马法即表达了这一情怀:诚实生活、不加害他人、使每个人各得其所。

命运多舛,世事艰难。人生应是一场“你好我好大家都要好”的旅程。德国人多贝里在《清醒思考的策略》中这样写道:“如果你的地位比别人高,生活比别人好,那么请保持谦虚,这是你为世界做出的贡献。谦虚的你,会让他人少经受一些嫉妒的折磨,并让世间少一分苦难。”我们所有人都是一个整体,诚如作家约翰.多恩所写:没有谁是一座孤岛。别人的快乐也就是你的快乐,别人的不幸也就是你的不幸。无论是谁死去,都是我的一部分在死去,因为我被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中。爱能让家庭和睦,让社会更加团结与协作,人与人之间更加宽容且有温度。爱之花盛开的地方,生命更能欣欣向荣。时事无常,人生起伏,善与爱能阻隔、消弥苦难与厄运。法律事关善良与正义,尊重与关爱他人是法律人应有的担当与责任,这也是做人的内核。大家都是法律人,无论以后大家走向何方及从事何种职业,都要时刻提醒自己:除了爱自己与家人,我们还要对他人心怀善意,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二、做一个会思考的人
人首先应是一个人,然后应是一个会思考的人。思考影响并决定了我们的存在、我们是谁、快乐与幸福。你会思考吗?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实际非常复杂的问题。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能“思考”,而在“会”思考。现实地看,人多能思考,但是不见得会思考,因为“思考”的内容决定了人是否会思考。康德曾言:时间和空间就像红色的眼镜,限制了我们感知世界的方式。虽然我们看到的乌鸦都是黑色的,但是这并不必定表明,在这世界中,就没有白色的乌鸦。会思考提醒我们,知识探求与人类文明前行的主要任务就是寻找可能存在的白乌鸦。
人是双重性的动物,既具有物质性,又具有精神性,前者说明逐名逐利是人性,因为物质能使人活下去,后者说明除了物质,人还必须有精神追求。幸福是一个外求与内求相结合、相平衡的概念。叔本华认为:生命是团欲望,欲望不能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是在痛苦与无聊之间来回摇摆。美国作家梭罗远离尘世的喧嚣,来到瓦尔登湖畔写下名作《瓦尔登湖》,其以亲身体验告诉人们:人间最美是清欢。人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追求欲望是人之本能,欲望的实现也是对成功的注解,但是欲壑难填,欲望并不必然意味着快乐与幸福。在悖论上,欲望代表痛苦与折磨,放下的越多,精神则越富有。当我们行走到一定的程度,蓦然回首,就会发现,大繁若简,大美若素。不执着于金钱、名利和权力、不困于过去、无惧于未来,我们才能真正获得内心的从容与淡定,才能真正地强大并成为自己。林语堂在《人生的乐趣》中说:“只有当一个人歇下他手头不得不干的事情,开始做他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的个性才会显露出来。只有当社会与公务的压力消失,金钱、名誉和野心的刺激离去,精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之时,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内在的人,看到他真正的自我。” 为了生活,我们一直在路上,但是为自己而活才是人生真正的追求。人生就是一种责任,但是在所有责任中,最根本的责任是找到自己并成为真正的自己。

幸福与高贵并不是物质的堆砌。除了物质,每个人还应有专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生处人世,保持谦卑、和善宽容是灵魂高尚应有的模样。人而为人,都有思考的能力,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正确地思考,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洞穴”。尼采有句名言:我们的眼睛就是我们的监狱,而目光所及之处就是监狱的围墙。有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其实是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而不是我们真正想看到的。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真的。除了相信眼睛,有时,我们更应相信自己的心灵。童话《小王子》中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人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到真实。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

目光所及只是通往真相的现象,真正的智慧源于用心对事物本质的体察和洞见。会思考的人不应成为物欲的傀儡,应物物而不物于物。诚如蒙田曾说:“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就是懂得如何属于自己。”除了肉身,我们还应关注灵魂。会思考的人一定要知道,除了身份,还是自我。除了工作,更应有生活。当我们为了名利而疲于奔命,生活就已离我们远去。生活的本质不是快与急,而是缓与慢。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所有的职业与身份,只不过是为了谋生。人们所乐道的事业和成就,也不过是柴米油盐之上的锦上添花。人生如白驹过隙,只要走在自己喜欢的道路上,无论你脚下的路是宽阔平坦,还是蜿蜒曲折,这都是幸福与意义。人生海海,真诚地祝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三、做一个会独立思考的人


培根曾言:读书不是为了雄辩和驳斥,也不是为了轻信和盲从,而为了思考和权衡。读书的第一要义不是升官发财,而是精神自治与做一个真正的人。历史告诉我们,会思考的人,并不一定会独立思考。经典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与王小波的《花剌子模信使问题》就说明,会独立思考并不那么容易。勒庞即认为: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我们正处于一个“凡物皆可数与凡物皆可联”的大数据时代。我们自以为,人类已凭借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打破了信息茧房而拥抱了信息海洋。事实是,算法正利用“个性化推荐”、“我的日报”及“议事日程”等打造一个个新的电子信息茧房。 依赖即控制与服从。我们自认为,网络、数据能极大地塑造我们的个性,但是我们的个性正在一步步地被定向、被塑造、被扭曲或甚至可能被毁灭。如果技术的目的在于实现一种标准和普遍、廉价且高度粘性的便利与快捷,那么就极有可能降低个体智商、消解个人情感、挤压个体自由甚至改造个性,个体已无处可逃地成为被资本与数字技术剥夺、围猎与奴役的对象。对于互联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知到,虽然互联网是一个解放性工具,但同时更是一个控制工具。信息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资源,其更是一种权力/权利资源。信息时代,信息即权力,其不仅可以决定人们需要思考什么,而且还能决定我们该如何去思考。虽然我们并不愿意承认,但是人人关系向人机、机机关系的异化说明我们正在日益成为资本与技术的奴隶。 信息技术不仅正在改变我们的记忆,使得遗忘越来越难,甚至是不可能,同时也使得真与假、正确与错误、善与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是不可见。强大的数字化记忆摧毁历史,损害我们的判断与及时行动的能力,让我们无奈与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是放弃自我的思考能力,还是心安理得地被幽禁于一个个电子信息茧房中,让信息给自己上锁?是将过去变成永久的现在,还是对现在视而不见?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会思考,我们之所以是我们是因为人会独立地思考。失去思考能力会导致人性的残缺,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就等于失去了自我。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霞。我们都只是此时此地的过客,我们只是碰巧路过,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观察,思考,学会成长,去体验,去热爱,然后我们独自回家。虽然我们很可能不会被他人知道或记住,但是我们自己一定要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及最终要到哪里去。会独立思考的人能找到自己,但是如何独立思考呢?对此,作如下分享。


一是要学会独处。孤独是高贵者的选择,是优秀者特有的标签。所有的王者,都成长于孤独中。唯有孤独,才能磨砺出一个人强大的意志。热闹与喧嚣会扰乱人的心绪。学会独处与享受孤独,是一个人走向强大与成熟的必经之路。独处能让人找到自己,并成为自己,因为只有在独处时,人才是最自由的。纪伯伦曾说:孤独,是忧愁的伴侣,也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叔本华说: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当你学会与孤独为伴,便是你向自我的回归。没有感受过孤独的人,难以理解生活的本质。水静至则形象明,心静至则智慧生。孤独意味着清醒。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孤独中,才能走出自己的洞穴而面见光明。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二是要坚持阅读。没有书籍滋养,人就是没有灵魂的躯体。阅读能寻找到相近的灵魂。未经思考的人生没有意义,自发的阅读会让我们学会思考,但是必须注意到会学习并不一定会思考,因为学习并不等于认识,有学问的人和能认识的人是截然不同的,记忆造就了前者,而智慧造就了后者。为了不只是活着,我们都要尽可能地通过阅读去寻觅自己存在的意义,哪怕生活本身就没有意义。生活是一次且看且行且从容的修行,阅读给人力量、方向与勇气。人生哪能都如意,万事只求半寸心。阅读能抹平波澜,让人痛而不言,惊而不乱。虽然名利是人性使然,但是除了热闹与繁华,本质上,生命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为了能走下去并走得轻松、坦荡与幸福,人总要有一段路是向内行走的。阅读能让人在别人的故事、经验与感想中,反思与检讨自己的命运,能让我们辨美丑知善恶,能让我们最终与自已、世界和解,真正学会接纳与喜爱并不完美的自己,并最终成为我们自己。人终其一生,都应像唐僧取经一样去书本中寻找自己失落的灵魂。
三是适度的不知情权。为了维护权益及避坑,在法律中,我们主张当事人的知情权。为了活得简单与安宁,除了知情权外,人也应该拥有不知情权。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缓解了信息不对称,但是我们也深受信息的侵扰与危害。人是环境性的动物,我们都是环境的“囚徒”。会思考意味着人的灵魂不应被那些破碎、恶搞、低俗、暴力与空谈等信息所充实。信息时代,对一个向往美好生活的人而言,过度的信息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与对生命的侵蚀与浪费。置身于真假难辨的信息洪流中,为了避免灵魂被透支、心绪被打扰及被无处不在的“奶头乐”所支配,人应享有不知情权。
我们只不过是宇宙的尘埃,时间长河里的水滴。虽然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我们的存在不仅承上,而且启下,我们昭示着未来。虽然为人很苦,但是我们无法逃避。虽然为生很累,但是我们注定无法停歇。凡活着的都要活下去。尽管不去问什么,我们每一个人也可以不经意间走完这一生,但是人不仅仅是要活着,而且还要去追寻为什么而活着,因为人是靠价值而生存,人类及其文明靠价值来延续。会独立思考能让我们找到并赋予活着的意义。数智技术日盛之下,我们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更需要会独立思考来确立人的本位并找到真正的自己。生活并不完美,但是诚如罗曼·罗兰曾言:“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发现了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生活。”
再次感谢大家。祝大家幸福安康,前程似锦。欢迎大家常回来看看!

